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工会会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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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标准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60%留作基层工会使用。
- 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等按2%计提,按10%比例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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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标准
工会会员每月缴纳工资收入的0.5%作为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不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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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奖金、津贴、稿费、退休金等均不纳入会费缴纳范围。
二、会费开支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具体范围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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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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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员集体活动(如联欢会、参观、文体比赛)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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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职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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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费
- 职工培训、技能提升、教材购置及设备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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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费
- 文艺汇演、体育比赛、艺术展览等活动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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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费
- 技术交流、讲座、报刊杂志订阅及宣传工具购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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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业务费
- 工会干部培训、业务学习及自身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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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经费
- 工会专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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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经费
- 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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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无法归类到上述类别的必要支出。
三、经费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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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规性 :会费需依法缴纳,企业不得以工资替代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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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确保票据齐全方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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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对未按规定拨缴的经费申请支付令。
以上标准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最新文件,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