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异地就医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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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员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医疗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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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可通过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异地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甘肃医保个人网厅等渠道进行备案。
- 线下备案:参保人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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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本人异地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等。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医保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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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
- 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就医住院时,不降低报销比例,无需备案;跨省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降低报销比例;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非急诊急救且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
- 门诊费用:省直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在省内、跨省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所有省直确定的病种无需备案直接结算;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国家开通的病种范围内可直接结算。
甘肃省异地就医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和便捷的医疗保障,旨在减轻患者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公平而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