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标准:
- 北京:门诊免报额度为 1300 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 1300 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 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 70%,而 70 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 80%。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 2 万元。
- 济南:2024 年起,一个医疗年度内,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分别为 800 元、400 元、200 元,退休职工的统筹支付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在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的起付标准降低 20%,退休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 7000 元。
- 泸州:一个自然年度内,退休人员起付线 150 元,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70%,年度支付限额为 1000 元。
- 武汉: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年度设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 500 元。参保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84%、68%、60%。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为退休人员 4000 元。
- 辽阳:未提及门诊起付标准相关内容,但住院方面,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 650 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 850 元,市中心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 880 元,退休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相应降低 50 元。
- 安丘:2024 年起,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 100 元、300 元、600 元。参保人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按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 85%、75% 和 65%。在职职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3500 元,退休人员为 4500 元;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支付限额为 1000 元。
- 新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80%、70%、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 85%、75%、65%。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单次起付标准按照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 10% 确定,多次在普通门诊就医的从第二次起降低至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 5%。以自治区本级为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元、400 元、900 元,按 10% 计算,普通门诊单次就诊起付标准就为 20 元、40 元、90 元,一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 4000 元。
- 烟台:2024 年,退休职工在职工普通门诊定点的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 200 元、400 元、600 元;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为 85%、75%、65%;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