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我的知识,以下是关于孤儿教育资助情况的详细信息:
1. 资助对象
孤儿教育资助的对象主要包括:
- 孤儿:失去父母或经法定程序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年满18周岁的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学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2. 资助标准
2.1 年满18周岁的孤儿
- 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
- 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学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万元。
2.2 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
- 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6000元。
3. 资助项目
3.1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资助对象: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
- 实施情况:例如,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自2019年起实施该项目,累计资助孤儿106人次,发放助学金106万元
3.2 明天计划
- 资助对象: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
- 资助内容:健康体检、手术治疗和康复矫治等服务
- 实施情况:例如,山东省该项目已资助近1.5万例病患孤儿,共投入资金1.07亿元
4. 申请流程
- 1.申请阶段:孤儿或其监护人需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 2.审核环节:乡镇、街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详细核实。若符合条件,则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若审核不符合条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 3.确认过程: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会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并完成对申报对象的审批工作
5. 其他资助政策
- 广东省:孤儿上大学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连续12年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山东省:在全面落实国家“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基础上,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资助范围
6. 资助停止情形
- 不再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情形:将停止发放助学金。
- 完成申请教育阶段规定修业年限后:停止发放助学金,转入下一教育阶段的,需重新申请。
- 受到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处分:取消助学资格,从次月起终止发放助学金。
- 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休学:从休学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助学金,复学后当月起接续发放。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国家对孤儿教育资助的力度较大,涵盖了从生活保障到教育资助的各个方面,确保孤儿能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