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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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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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3年1月1日起,不满46周岁的职工按0.75%计入,46周岁及以上的按1%计入,自2024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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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职工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计入,不满70周岁的,按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2%的标准计入;70周岁及以上的,按2.5%的标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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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每月按100元划入个人账户。
- 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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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人缴费基数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不满46周岁的,按3.5%计入;46周岁以上的,按4%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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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缴费的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 补缴中断部分 :
- 参保职工补缴中断部分职工基本医保费的,补缴部分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相应调整为按补缴对应年度的规定比例执行。
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