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筛查胎儿结构畸形。
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可以测量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了解胎动、羊水量、胎盘脐带等情况,测量腹围或腹径、双顶径、股骨长等数据,从而估计胎儿体重和孕周大小。通过这些检查,可以筛查胎儿是否有致死性畸形。整个孕期可以进行三次系统产前超声检查:
- 第一次检查:在怀孕11~13周进行,主要测量胎儿胎龄,并排查无脑儿等较大的畸形。
- 第二次检查:在怀孕18~24周进行,此时胎儿器官基本发育完全,可以详细检查四肢、头部、内脏等是否出现畸形,同时了解脐带和羊水情况。
- 第三次检查:在怀孕30~32周进行,主要观察胎儿的颅脑、四肢、躯干等结构,发现细微的畸形。
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需要在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院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操作,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怀孕期间还需要定期进行其他产检项目,遵循医生的建议完成相关检查。平时需要放松心态,避免紧张、焦虑,注意休息和营养,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