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农垦职工在退休后仍然享有门诊医疗保险。根据《农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农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后可以继续享受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待遇。具体的报销政策如下:
- 起付标准: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退休职工为75%。
- 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内)。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