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证分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下是两者延续所需的一般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 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 许可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明细表。
-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如果不是本人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 其他材料: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例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 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 许可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经营条件声明: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若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需提供与变化情况相关的材料,如主要设施设备布局图、操作流程(如有变化需提供)等。
- 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需提供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提供自动售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申请通过互联网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经营者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供食品运送过程控制制度、食品运送记录制度。
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