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3个孩子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一、扣除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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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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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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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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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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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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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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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按年累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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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父母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50%,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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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最高可节约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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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孩子家庭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年×1000元/月×3个子女=1.8万元
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3年×2000元/月×3个子女=1.8万元
总计可节约个税 :1.8万元 + 1.8万元 = 3.6万元 (需注意年度汇算清缴的抵扣规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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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限制人头数量,但每年最多扣除12000元(3个子女×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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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选择后不可变更,但子女教育阶段结束后停止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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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政策调整后,若之前已享受旧标准扣除,需根据新标准重新计算可抵扣金额
建议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扣除方式,以最大化节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