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允许扣除标准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如下:
项目扣除标准政策依据工资薪金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可全额(100%)扣除。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部分准予扣除,超支部分可结转至以后年度。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部分准予扣除。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75%摊销。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5%部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部分准予扣除,超支部分可结转3年。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收入的15%,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30%。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年),扣除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扣除标准政策依据基本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据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孩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教育每年3600元-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住房租金:分三档(1500/1100/8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大病医疗年度内医保目录内自付超15000元部分,限额80000元据实扣除。其他扣除包括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部分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可能随年度调整,需关注最新文件。
- 行业差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比例因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 结转规则: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捐赠等超支部分可结转至后续年度扣除。
如需更详细政策解读或具体案例分析,可参考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