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如果您想用电子医保卡的钱为爱人支付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来实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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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条件:
- 您是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且有个人账户余额。
- 您的爱人需要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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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
- 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 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 查看“操作提示”,了解共济对象使用条件等信息后,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
- 输入爱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点击“下一步”按钮。
-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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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京通”小程序办理:
- 在微信、支付宝手机APP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
- 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
- 点击“添加共济对象”输入爱人的身份信息后点击“确定添加”,确认信息无误后请务必点击“提交”,爱人即添加成功。
完成上述步骤后,当您的爱人在北京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时,就可以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了。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卡或医保卡只能本人实名使用,不能将卡片转交给他人冒名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