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档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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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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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202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约3606.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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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202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约18033.9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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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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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档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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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社平60%缴费时,个人年缴费额为536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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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社平80%缴费时,个人年缴费额为715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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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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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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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7个档次,每年200元至2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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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德惠市等5个县(市)同样为200元至2000元,但补贴标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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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
- 根据缴费档次享受不同补贴,具体金额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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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构成
- 由基础养老金(如145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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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下限3053.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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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对比 :2011年个体参保最低档缴费4286.4元,2021年调整后最低档为4910.4元。
以上标准均以2023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通过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官网或“长春社会保险”小程序查询最新缴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