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生育险报销政策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支付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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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住院分娩医疗费:包括顺产、难产(剖宫产)、多胞胎生育的医疗费用。其中,顺产可享受3000元的定额支付,难产(剖宫产)可享受4000元的定额支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00元。
- 人工终止妊娠住院医疗费:人工终止妊娠住院医疗费按照职工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标准报销,不设置住院起付线。
-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00元,实施绝育手术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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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支付
- 计算方式: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规定的支付期限计发。
- 支付期限:4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的支付期限为15天;4个月及以上至7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的支付期限为42天;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的支付期限为98天;顺产的支付期限为128天;难产(剖宫产)的支付期限为14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发放方式:宜昌市生育津贴实行免申即享服务,在生育医疗费结算的次月,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结算信息主动核定生育津贴,将生育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登记的银行账户中。
宜昌的生育险政策为参保女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生育保障,旨在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