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孤儿认定标准如下:
一、孤儿认定标准
- 1.失去父母: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失联或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儿童。
- 2.查找不到生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申请条件
1.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可以继续享受待遇,直至学业结束
2.其他特殊情况: 父母因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原因无法抚养的儿童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况的儿童
三、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监护人或孤儿本人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监护人资格证明等
2.受理查验: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身份核验
3.材料流转: 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齐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资格初审: 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推送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5.资格认定: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告知结果: 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办理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四、保障标准
1.社会散居孤儿: 各地标准不同,例如: 惠州市:1949元/人/月(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2100元/人/月(博罗县),2200元/人/月(仲恺区),2646元/人/月(大亚湾开发区)。 江西省:145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194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 安徽省:1213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
2.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 各地标准不同,例如: 江西省:1940元/人/月 安徽省:1654元/人/月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各地标准不同,例如: 江西省:1200元/人/月。 安徽省:1213元/人/月
五、注意事项
1.动态管理: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月发放
2.年度审核: 每年需要对孤儿身份进行复核,确保补助金的使用过程透明、合理
3.隐私保护: 在核实和审批过程中,应避免以公示、评议等方式,保护孤儿的隐私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全面了解最新的孤儿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及保障标准。如果有具体地区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