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款专用资金管理办法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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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户管理
- 账户开设:如广东“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需在国库开设监管专户,用于该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 单独核算: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的会计核算,确保其收支情况清晰可查,便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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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与拨付
- 明确分配主体和流程: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分配,根据项目的性质、重要性等因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分配。如省级安排到市县且没有明确到具体项目的“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需报同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再办理资金拨付。
- 规范拨付方式: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例如,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在到达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国库的当日拨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补助专户”,国库要在收到拨款通知书后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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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限定
- 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的项目或任务。比如“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
- 负面清单:同时列出禁止使用专项资金的事项,防止资金被滥用。如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与专项资金使用目的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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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检查
- 内部监督: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 外部监督:审计部门、主管部门等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通过举报等方式揭露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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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
- 设定评价指标: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目标和任务,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如项目完成进度、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效益等,以便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 实施评价与结果运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良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绩效不佳的项目减少或暂停资金支持。
总的来说,专款专用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以上方面的规定和管理措施,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安全、合规、有效地使用,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