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育儿假最新规定(截至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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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与天数
- 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
- 育儿假按子女出生日期起周年计算,即出生后36个月内,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可休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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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 每年的育儿假需在对应周年内使用完毕,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且未使用天数不叠加。
- 育儿假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若单位无明确规定,双方可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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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待遇
- 育儿假期间,职工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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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育儿假不因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如多子女家庭每年仍为10天)。
- 未明确规定离职或新入职人员的育儿假折算方式,需根据用人单位制度或协商解决。
注:政策实施细节可能因用人单位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建议与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