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三胎政策以2024年6月发布的《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为核心,明确以下措施:
一、家庭育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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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2024年1月1日起,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且户口登记在亳州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不少于2000元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不少于5000元一次性补助。
- 补贴资金来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县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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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 市级政策已明确,但截至2024年11月,蒙城县等部分县区暂未发布具体实施细则。
二、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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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保障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如三级医院顺产2000元、剖宫产3600元),生育津贴按顺产5个月、剖宫产5.5个月发放。 -
托育服务优化
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降低入托成本,计划2025年建成25个普惠托育机构,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 -
税收及住房优惠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多孩家庭在公租房配租、购房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政策覆盖群体
政策适用于户籍在亳州市且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需注意各县区执行进度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