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会女职工卫生费相关规定梳理如下:
一、发放标准
- 无统一标准:目前安徽省未在省级文件中明确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
- 参考范围:多数单位执行标准为每月30-80元,部分单位采取实物(卫生用品或提货券)形式发放。
二、资金来源
卫生费需从单位行政经费列支,不得使用工会经费。
三、工会职责
- 政策推动:工会负责宣传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但无法强制要求单位发放或制定标准。
- 权益保障:部分基层工会通过协商推动单位落实卫生费发放,如濉溪县部分单位已采取实名制按月/季度/年度发放。
四、政策依据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263号)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女职工特殊卫生保护,并发放必要卫生用品。
五、现状与建议
目前省内各单位执行标准差异较大,存在发放金额不一、形式不统一的情况。建议女职工通过工会或职代会协商,推动所在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