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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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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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含开通门诊特殊病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治疗特殊病或购买特殊病药品时,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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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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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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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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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门诊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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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起付线 ,但存在累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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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1200元(含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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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药品费用 :无单独起付线,但报销比例低于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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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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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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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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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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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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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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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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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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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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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特殊病门诊报销与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具体限额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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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含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20余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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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按360天计算,期间仅收取1次起付线1300元(北京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