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四川甘孜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
-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50%。选择第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 150 元 / 人,选择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 200 元 / 人。
- 慢性特殊疾病门诊:经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纳入慢性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 60% 报销,不设起付线。自然年度内,单病种选择第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支付限额 1000 元,选择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 1300 元;多病种支付限额可迭加计算,选择第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累计不超过 3000 元,选择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累计不超过 3500 元。
- “两病” 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认定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发生的 “两病” 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 80% 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高血压 300 元 / 人 / 年,糖尿病 400 元 / 人 / 年。同时患有两个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为 700 元 / 人 / 年。
- 住院报销
- 州内一级公立医院和未定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90%,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95%。
- 州内二级公立医院和定点民营医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75%,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80%。重大疾病方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80%,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90%。
- 州外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和州内三级公立医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70%,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75%。重大疾病方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75%,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85%。
- 州外三级公立医院和定点民营医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60%,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65%。重大疾病方面,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70%,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 75%。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必须在县级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转诊手续,且在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未规定转院转诊备案的患者按照上述医院等级对应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计算出报销金额的 60% 报销费用,剩余的 40% 作为纯自费费用处理,所有待遇不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