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大部分地区对特定等级的残疾人实行免缴或者部分减免新农合医保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 减免对象范围:
- 残疾等级界定差异:有的地区仅对重度残疾人,即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给予医保缴费减免,如湖北蕲春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按其定级类别中一至四级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而有的地区则对所有残疾等级的残疾人都有相应减免政策,像广西南宁对农村残疾人不分残疾类别和等级,给予 100% 全额资助。
- 其他限定条件:部分地区会结合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减免对象,如黑龙江海伦市对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给予地方财政补助;贵州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多类特殊困难群体中的残疾人给予参保资助。
- 减免力度不同:
- 全额资助:许多地区对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等情况的残疾人给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全额资助,如湖南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
- 部分资助:一些地区会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如广西南宁对城镇三、四级残疾人给予 50% 资助,即每人每年资助 200 元。
2025 年,大部分残疾人依然能享受免缴或减免政策。如宿迁市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海口市对所有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财政补助。
不过,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减免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并不统一。建议关注本地的最新通知,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乡镇政府以确认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