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并非全境完全一致,具体存在以下差异: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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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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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执行,2023年7月1日起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其中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最低标准为1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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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县(市、区)在自治区最低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最高达每人每月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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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
- 针对80周岁及以上老人,标准为:80-89岁80元/月,90-99岁150元/月,100-109岁400元/月,110周岁及以上800元/月。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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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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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使用2021年6184元/月作为计发基数(2023年可能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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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约139%)组成,因此不同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余额会导致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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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尽管缴费基数统一,但企业职工养老金实际发放水平因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缴费基数高、年限长者领取的养老金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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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但高龄津贴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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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计发基数统一,但实际待遇因个人缴费情况差异较大。
若需了解具体个人的养老金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结合自身缴费记录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