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宁夏石嘴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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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生育前12个月未参保,则以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但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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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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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难产/剖宫产:98天产假 + 15天难产/剖宫产 =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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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个月(7-12月)+1个月(1-3月)= 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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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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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二、其他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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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规定产假(≥90天)的女职工可享300元/月补贴,共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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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月补贴,共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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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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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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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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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额外增加300元补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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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限制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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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规则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按“就高原则”发放,即实际到手金额=产假工资(实发)与生育津贴中的较高值,差额由企业补足。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宁夏本地政策,具体执行以石嘴山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