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孩子办理医保指南
参保条件
- 中小学生:在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
- 少儿:具有市区户籍、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市区户籍、本人在外地学校(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
办理方式及流程
在校生
- 学校采集下年度参保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 学校网厅”为学生进行参保登记。学校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后按照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
非在校生
- 本市不在校少儿的参保工作和医疗保险费的收缴由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统一办理。每年 11 月份,本市户籍的非在校生应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殊情况说明
保费救助对象
属于《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及相关规定的保费救助对象并参加苏州市居民医保的,个人免缴当年度居民医保费。具体包括经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多种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
异地救助待遇学生
根据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异地就学的,由其身份相对应的生活保障(补助、待遇)领取(享受)地给予医疗救助。在苏州就读的异地救助待遇的学生,不再由学校进行救助登记并享受苏州市居民医保保费免缴待遇,参保学生可自行选择参保地。
其他注意事项
- 首次参保的学生应当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按人社部门规定申办社会保障卡。
- 参保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需要更正的,由学校或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新成立的学校,应填写《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到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代办单位登记手续(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新开户学校至苏州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