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保(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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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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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及国家、省和市规定的相关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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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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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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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 :需要个人先行自付的诊疗项目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其他诊疗项目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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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 :透析治疗材料单价500元及以下的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他医用耗材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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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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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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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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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40%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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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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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特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5%,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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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及三类门特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5%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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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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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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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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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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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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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及以下医疗机构 :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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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6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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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1200元/次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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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普通门诊 :2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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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普通门诊 :2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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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2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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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 :115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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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不满12个月 :460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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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 :575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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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6329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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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460336元
这些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