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流程的核心8个步骤如下(基于招标程序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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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与方式确定
招标人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自行招标资格或委托代理机构,并依法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
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书
公开招标需在指定媒介发布公告,邀请招标需向至少3家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发送邀请书,公告/邀请书需明确项目概况、资格条件及文件获取方式。 -
实施资格预审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其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等,预审结果备案后向合格投标人发放预审合格通知书。 -
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向通过预审的投标人发放,同时明确投标截止时间及答疑安排。 -
组织现场踏勘与答疑会
招标方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召开答疑会澄清招标文件疑问,形成书面记录并备案。 -
接收与密封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要求编制、密封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招标人需检查文件密封完整性并签收。 -
公开开标与评标
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公开开标,宣读投标信息;评标委员会按既定办法进行评审(包括技术、商务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
公示中标及签订合同
公示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通知书,双方在30日内完成合同谈判并签订书面合同,同时退还其他投标人保证金。
注:实际流程可能因项目类型、地域法规差异而调整,需以最新政策及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