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加价合法性,需根据药品类型和销售渠道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机构药品加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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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指导价药品
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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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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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率限制 :按实际购进价(不含折扣)计算,顺加最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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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加价额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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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价>500元时,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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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价≤500元时,加价率不得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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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 :中药饮片加价率原则上控制在2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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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店药品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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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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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的中药饮片,零售价不得超过批发价顺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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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如糖尿病、高血压用药),医保目录内药品加价不得超过进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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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品
- 同一城市同一厂家药品价格差异属于正常现象,药店可自主定价。
三、违法加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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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超金额加价 :如超过15%加价率或75元加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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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垄断 :如虚假宣传高价、联合哄抬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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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违规加价 :未遵守10%加成限制。
四、监管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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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加价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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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价格垄断或欺诈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消费者可通过医保支付凭证核对药品价格,若发现异常高价,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