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产假规定经历了多次调整。根据最新的政策,江苏省的产假天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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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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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为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江苏省自2025年起,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总共达到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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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难产:难产的女职工,在15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总共达到173天。
- 多胞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根据流产月份的不同,享受相应的产假天数。
因此,江苏省的产假天数在2025年已经正式调整为158天,这是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延长了60天的结果。这个延长的产假是为了减轻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和工作压力,提供更多的时间来照顾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