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5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区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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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基层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0%
- 二、三级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50%
- 年度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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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基层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70%
- 二、三级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60%
- 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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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线200元,比例60%)报销,费用计入年度限额。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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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次,报销比例94%
-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次,报销比例92%
- 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次,报销比例90%
- 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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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次,报销比例97%
-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次,报销比例96%
- 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次,报销比例95%
- 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超出部分可二次报销)。
三、其他补充说明
- 慢特病门诊:74种疾病参照住院报销比例,每个病种单独设定年度限额。
- 大病保险:年度自付费用超1.5万元部分,按60%-85%分段报销,无封顶线。
- 异地就医:省内转诊或急诊住院报销比例降幅调整为5%-15%。
(注:以上政策均以2025年最新调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