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D 类人才属于省级高层次人才,在多个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如下:
- 享受政策待遇
- 安家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引进 D 类人才,可获得 35 万元安家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 家属安置:D 类人才的配偶,根据其配偶原单位性质和意愿,本着对口相适原则,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方式妥善安置,原则上保持职级待遇不变。在事业单位的可不占单位岗位数量,用人单位可在安置时优先使用空编。
- 子女入学:C、D 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由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按每名人才子女不高于 3 万元标准给予接收学校就学补贴。
- 就医出行:D 类人才本人可在指定医院享受 “预约门诊和住院绿色通道” 诊疗服务。
- 薪酬激励:事业单位中的 D 类人才绩效工资增长比例可上提 10%,总量不超过 30%,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 职称及技术等级评聘激励:D 类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特设岗位聘任。
- 人才服务卡:可获得 “吉享卡”,享受出行、医疗和旅游等方面的相关服务。
- 助力个人发展
- 科研支持:在申请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方面,D 类人才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优先机会和支持,有助于其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推动所在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学术发展。
- 职业发展平台:能进入更高层次的人才交流圈和学术团体,有更多机会参与国内外重要的学术会议、行业研讨会等活动,拓展人脉资源,提升个人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 推动地方发展
- 促进产业升级:D 类人才通常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吉林省的相关产业带来先进的技术、理念和管理模式,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 带动人才集聚:作为高层次人才,D 类人才的存在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吉林省,形成人才集聚效应。他们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团队合作等方式,培养和带动一批本地人才成长,提升当地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 提升创新能力:D 类人才往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在工作中不断提出新的思路、方法和技术,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发展提供动力,有助于吉林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提升整体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