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调整,门诊额度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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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 2500元 ,起付标准为80元/次,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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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 3000元 ,起付标准同样为80元/次,累计300元后取消起付限制。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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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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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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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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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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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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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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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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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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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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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政策 :
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5%,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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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降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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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按次计算,累计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但不同医疗机构类别存在差异(如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四、政策生效时间
- 以上政策自 2024年7月1日起 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财政厅等官方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