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整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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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当前职工医保的起付线后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且实际支付比例随医疗费用提高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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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保险赔付限额为100万元,超过部分不再报销。
二、分段报销标准(以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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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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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支付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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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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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900元,支付比例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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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线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如一级98%、二级93%等),但个人负担比例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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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转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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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后,转诊至省内其他地市市区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支付比例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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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转诊支付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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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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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费用 :年免赔额1.5万元,目录外住院自费部分按70%(非特定病种/既往症)或30%(特定病种既往症)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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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额药品 :年免赔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比例赔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黄石市医保局最新文件及职工医保通用规则,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医疗费用明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