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第二批便民措施旨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以下是具体措施的详细解读:
一、措施背景
第二批便民措施是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为解决参保人员在医保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问题,经过系统梳理、调查研究及意见征集后推出的,旨在提升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二、具体措施
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定点限制
- 问题:参保人员在参保地或异地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时,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且数量限制为1-3家,导致就医购药不便。
- 措施:自2023年7月下旬起,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 适用范围:除村卫生室和定点零售药店外,异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变。
取消门诊慢特病用药“小目录”
- 问题:安徽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与国家目录不同步,导致部分新纳入药品无法报销,增加群众垫资负担。
- 措施:自2023年8月下旬起,取消安徽省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参保群众在门诊治疗慢特病时,可按规定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医保药品并享受报销待遇。
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网上办”
- 问题: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需线下多次跑腿,审核周期较长。
- 措施:自2023年6月下旬起,依托线上鉴定系统,开通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线上办理途径,同时保留线下鉴定方式,提升审核效率。
国谈药品“双通道”院内备案“一窗办”
- 问题:参保患者外购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备案流程繁琐,需多次跑窗口。
- 措施:自2023年7月下旬起,简化备案流程,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实现“一窗办理”。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 问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需提交多种材料申请生育津贴,手续繁琐。
- 措施:自2023年7月下旬起,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优化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实现免申请直接发放。
两定机构协议“网上签”
- 问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需线下办理,手续复杂。
- 措施:推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网上签订,减少线下办理环节。
医保药品“比价神器”
- 问题:参保群众无法便捷比较药品价格,购买药品成本较高。
- 措施:多地上线医保药品比价系统,参保群众可通过平台实时查询药品价格,享受更实惠的购药服务。
三、实施时间
- 6月下旬: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网上办”。
- 7月下旬: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定点限制、国谈药品“双通道”备案“一窗办”、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两定机构协议“网上签”。
- 8月下旬:取消门诊慢特病用药“小目录”。
四、实施意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减轻了参保人员在就医、购药等方面的经济和时间负担。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参考安徽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或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