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发放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伤中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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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原则,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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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误工费 = \frac{实际工资}{30} \times 误工天数$(月工资除以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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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某职工月工资2100元,按80元/天标准赔偿时,日赔付额为$\frac{2100}{30}=70$元,但保单约定80元/天时,实际按80元/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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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病假中的误工费
根据《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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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不满10年: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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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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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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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30年及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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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5%。
三、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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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者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若单位未扣减或未全部扣减,可能少赔或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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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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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需提供银行流水、工资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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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3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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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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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时间 :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因伤致残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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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求 :固定收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无固定收入需提供3年平均收入证明或行业标准。
以上标准均以《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具体案件可能因地区政策或特殊情形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