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辽宁省关于老人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一、陪护假天数标准
- 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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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中一方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时,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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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退休者可按月领取补助。
- 非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假 。
二、政策依据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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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依据2021年辽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强化了对独生家庭养老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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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不属于劳动法规定,争议需向计生委投诉,而非劳动仲裁。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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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申请条件 :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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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假期的区别 :陪护假专门针对老人照料,与产假、婚假等生育相关假期分开。
以上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已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