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内出差
- 省直单位工作人员: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
- 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
- 单位内部食堂: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支付;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午餐、晚餐按照出差地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40%、40%支付。
- 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支付。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 计算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日平均工资的10%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最低不少于15元。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
- 计算标准:30-5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选派到乡村工作干部生活补贴
- 选派干部:在乡村工作期间,按照选派干部实际驻乡村工作天数,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每天给予100元生活补贴。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部门和出差时间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