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心医院作为三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费用范围有所不同。以下是娄底市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在职职工:在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起付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即650元。
- 报销比例:
- 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 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 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 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门诊统筹:已实行门诊统筹的,一年内在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600元内的,按50%报销。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12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医院为200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65%。
- 二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
-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85%。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支付比例为90%。
- 城乡居民医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
- 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
- 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
- 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
- 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最高支付限额
- 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0万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医保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如果需要最新的医保报销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娄底市医疗保障局或娄底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