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4月4日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自2023年5月5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解读:
一、法规背景及目的
发布背景:
该法规是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适用范围:
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不适用范围: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落实及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二、法规的主要内容
总则要求:
- 使用单位需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需依法落实安全责任,其行为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人员职责与要求:
- 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 安全总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顶层设计和监督。
- 安全员:具体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隐患排查。
具体要求:
- 使用单位应配备与设备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相适应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 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需具备识别和防控安全风险的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制度管理:
-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法规的实施意义
强化安全责任:
通过明确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推动规范化管理:
通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四、法规的适用时间
该法规自2023年5月5日起正式施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规的详细内容,可参考中国政府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