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东省内和省外就医的报销流程:
省内就医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流程
- 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部分地市如深圳等 20 个地市已支持其参保人省内临时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但免备案报销比例可能有所降低。
- 就医:参保人员在已开通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即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
- 零星报销流程
- 适用情况: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如在非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出院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等,需进行零星报销。
- 提交材料:参保人需持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
- 办理方式:可按参保市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能办理补记账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经办机构对相关医疗费用审核后拨付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省外就医报销流程
- 备案
- 线上备案: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点击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备案类型,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有些地区允许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
- 线下备案:参保人可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不同备案类型所需材料不同,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等;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等。
- 就医: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遵守就医地就医、购药有关流程和规范。医疗机构会实时上传就医和结算信息。
- 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销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参保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