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是为了支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高其生活水平,同时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 背景:该政策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奖励扶助,鼓励农村家庭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
- 目标:
- 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水平。
- 增强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 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奖励扶助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 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本人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 年龄要求: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 生育情况: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
- 政策合规性: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或政策。
特殊条件:
- 独生女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高于一般家庭。
- 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可纳入特别扶助范围,享受更高标准的扶助。
三、奖励扶助金的标准及发放方式
奖励扶助金标准:
- 一般家庭:每人每年960元。
- 独生女家庭:每人每年1200元。
- 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1560元。
- 独生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1800元。
发放方式:
- 奖励扶助金从对象年满60周岁起发放,直至亡故。
- 已超过60周岁的对象,从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
- 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比例分担,其中省财政承担提标部分。
四、资金来源及分担比例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 国定标准的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5:5比例分担。
- 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0个县(市、区),资金分担比例为8:2。
地方财政承担部分:
- 市级财政对部分县(市、区)的配套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 省财政负责提标部分的资金。
五、政策实施的基本原则
-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 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减少中间环节。
-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完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政策体系。
六、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
-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
- 经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后,方可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注意事项:
-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已享受城镇福利的,三年后退出。
- 再婚夫妻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也可纳入扶助范围。
七、政策的实际意义
- 支持农村家庭: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水平,增强其获得感和幸福感。
- 优化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稳定低生育水平:通过奖励扶助政策,引导更多家庭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实施细则或申请条件,可参考相关政府网站或咨询当地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