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保政策根据参保状态和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不可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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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无法直接领取养老金,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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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或领取违规养老金
若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需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因信息错误(如年龄、户籍变更)或欺诈行为领取养老金,需退回违规领取的金额。
二、可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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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或出国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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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含政府补贴)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可申领丧葬费补助(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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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需提供户籍证明,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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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可申请退保,退还个人账户累计额(含利息),但失去养老保险权益。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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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中断缴费,可暂停缴费期间个人账户按现行利率计息,待恢复缴费后继续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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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补助标准 :按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的12个月发放,例如当前标准为1716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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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流程 :需携带身份证、退保申请书至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金额将退还至指定银行。
四、政策调整说明
根据最新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已明确,退休时优先保留缴费年限较长的养老保险待遇,避免重复参保。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方式,避免因政策变化影响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