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奖扶)和特别扶助(特扶)政策条件如下:
一、奖励扶助(奖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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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本人或配偶为农业户口/农村居民户口(含“半边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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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1933年1月1日后出生,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即1965年及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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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要求
- 1973年至2001年(或2016年1月1日)期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超生,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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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子女情况
- 现存一个子女、两个女儿(部分区域允许“双女户”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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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情形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 未婚单亲收养、服刑期间或2006年后转为农业户口等情形。
二、特别扶助(特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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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女方须年满49周岁(2025年12月31日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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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收养情况
- 仅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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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状况
- 子女死亡或经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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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933年1月1日后出生;
- 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部分区域要求2016年前生育)。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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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 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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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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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 村(社区)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县级复核。
四、补贴标准(参考2024年数据)
- 奖扶标准:独子父母960元/人/年,独女父母1080元/人/年;部分地区允许“双女户”。
- 特扶标准:独生子女死亡450元/月,伤残标准未明确(以地方公示为准)。
注:具体执行细则以户籍所在地政策为准,部分区域存在扩面政策(如55-59周岁“双女户”可提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