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一次报销和二次报销的地点通常在参保地卫生局新农合大厅。以下是新农合二次报销的相关信息:
-
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
- 出院即时结算:因大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者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 出院后结算:如果是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需要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不符合条件则按照一般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 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 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 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 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 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新农合一次报销和二次报销的地点通常在参保地卫生局新农合大厅。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新农合办公室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