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大目录是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诊疗项目目录 和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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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甲类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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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药品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 诊疗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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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诊断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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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包括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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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住院床位费和门诊留观床位费,确保参保人员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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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包括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
这些目录由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并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调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