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北京社保与河北社保的合并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合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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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为同一人,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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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先转后清”原则,即先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可转移项目,重复缴费部分需清理。
二、合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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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凭证
在北京社保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手续,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若河北原参保地有账户,直接合并;若无账户需在河北新就业地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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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到河北
携带上述材料到河北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合并,需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若河北原参保地已存在账户,系统将自动合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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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接续手续
河北社保机构收到材料后,将审核通过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完成;
合并后,河北将接管北京社保的缴费记录,原北京账户将终止。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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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失业、工伤保障 :上述流程仅适用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失业、工伤保障无法直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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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若两地存在重复缴费,需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理重复部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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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查询转入地是否支持网上转移。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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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中断 :若北京社保中断,需先在原参保地开具缴费证明,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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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无账户 :若河北原参保地无账户,需在河北新就业地开户后合并。
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办理时效,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