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南京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 1.社区在职职工:0-1000元(含):报销比例为50%1000-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70%5000-1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75%
- 2.非社区在职职工:0-1000元(含):报销比例为40%1000-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60%5000-1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65%
- 3.70岁以下退休职工:0-1000元(含):报销比例为55%1000-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80%5000-1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85%
- 4.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0-1000元(含):报销比例为60%1000-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85%5000-15000元(含):报销比例为90%
- 5.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100%
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7%,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8%
2.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5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7%
3.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
其他报销政策
- 门诊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13种疾病,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具体病种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
- 大病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
注意事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 起付标准:不同医疗机构和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不同
以上信息基于2024-2025年的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就医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