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审批申办成功后,需完成以下事项并注意相关要求:
一、领取证件及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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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领取方式
- 书面通知或实体证件一般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电子许可证可通过政务平台下载。
- 若选择邮寄,需及时跟踪物流状态;若现场领取,应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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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证件内容
- 需仔细检查许可证编号、持证人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等信息,确保与实际一致。
二、后续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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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回访与核查
- 烟草专卖局将对新办证户开展定期回访,核查经营场所合规性及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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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接受检查
- 联合执法部门可能开展专项整治,需配合检查并确保无违规经营行为。
三、合规经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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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许可证规定
- 严格按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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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有效期及延续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续将影响正常经营。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及时间: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乙23-3),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10-68529651(行政许可事项)。
提示:若审批通过后未收到证件或对流程存疑,建议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联系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