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武汉最新产假政策,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可享受的产假时长为 158天 ,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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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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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湖北省增加60天奖励假,总时长达158天。
二、特殊情况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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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剖宫产等难产情况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总时长为158 + 15 = 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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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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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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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配偶可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与护理假均视同出勤。
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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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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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注意 :若生育时遇政策调整(如2021年新增的60天奖励假),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