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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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元。少年儿童、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报销比例为65%;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在一级医院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就医配药,报销比例为40%,在三级医院及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报销比例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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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报销:超过1200元门诊限额后发生的两病(高血压、糖尿病)费用,纳入两病用药保障。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5%,单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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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报销: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等疾病的门诊费用报销。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根据不同疾病有所不同,例如恶性肿瘤治疗期的门诊费用,限额35万元,报销比例90%;慢性肾衰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门诊费用,限额35万元,报销比例9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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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政策:少年儿童、大学生的起付标准为500元;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的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一级医院为3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为8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不同区间而有所区别,4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4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比例为85%,20万元至35万元报销比例为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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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普通人员和救助人员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普通人员自付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50%;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60%等。救助人员的报销比例则相对较高。
以上政策可能会随着政府的规定和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苏州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