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医保政策,门诊自费报销的起付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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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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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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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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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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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最高限额13000元内按比例结付(例如一级医院100元以下自付,600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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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最高限额13000元内按比例结付(例如一级医院100元以下自付,600元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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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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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超过4万元部分按90%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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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按75%结付,4万至10万元按80%,10万至20万元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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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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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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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累计达10000元起,超过部分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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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医疗救助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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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院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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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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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起付,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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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起付,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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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具体以实际就医时为准。